報廢完成
於報廢地點,連同相關人員會同清點數量,清點完成後,進行報廢品拆解,以及銷毀作業,將報廢品徹底的破壞完成。
01
暫時儲存事業機構廠內
將報廢完成後的報廢品妥善儲存,等待報關作業程序。
02
委由報關行報關
提供報關所需文件交由報關行進行報關作業(文件:Invoice及Packing list)
03
清除
提供安全合法的清運服務,透過車輛GPS即時定位系統,隨時觀看車輛的動態,將報廢品合法送至處理廠。
04
處理廠
報廢品清運至處理廠,進行廢棄物處理流程。
05
分類
依報廢品性質進行初步的拆解分類
- 公告可回收再利用之資源回收物質送各回收再利用工廠。
- 廢五金類,依不同的種類進行不同的方式處理。
- 一般事業廢棄物送掩埋場或焚化廠最終處理。
06
申報
將數量統計後,依相關法規規定向主管機關進行申報,以完成報廢品委善處理作業。
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