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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金益鼎 認養新竹市路燈

        金益鼎展現了對當地社區的無私支持,持續14年不懈地認養新竹市內的83盞路燈。這項持續的行動旨在為市民營造更明亮、更安全的城市環境,共同為節能減碳、愛地球的目標來努力。

        金益鼎公司將所有認養款項盡數繳入市庫,並積極與市政府合作,將資金納入預算,專款專用於支持市內路燈的運營、維護及相關費用支出。公司的善舉不僅為當地市政府帶來實質支持,更凝聚了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,以實現更美好的社會願景。

        金益鼎公司呼籲廣大市民及公司行號一同加入此行列,共同為社會注入更多溫暖與關愛,攜手打造更加美好的明天。

https://pipe.hccg.gov.tw/hcpipe_case/light/light_background_C.aspx

2024金益鼎 認養新竹市路燈
 

新竹市道路公有路燈認養辦法

 
第一條
新竹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結合民間力量,擴大運用 社會資源,共同參與地方建設,減輕市庫負擔,推動新竹 市(以下簡稱本市)轄區道路公有路燈認養,提昇市民生活 環境品質,特訂定本辦法。
 
第二條
凡公、私立機關(構)、團體、寺廟、公司行號或個人熱心 公益者,皆可參與申請認養本市轄區道路公有路燈。
 
第三條
認養人(單位)得按路燈編號或按道路路段巷弄自由選擇認 養。 前項認養應簽訂認養契約。
 
第四條
路燈認養期間以年為單位至少一年,並得一次認養數年, 期滿得重新辦理認養。
 
第五條
同一盞路燈多方均表達有認養意願時,以先登記者優先認 養;已獲認養之路燈,不得重複認養。
 
第六條
每年每盞路燈認養費用為新臺幣壹仟元整,雙燈式路燈認 養費用以貳盞計算,認養者應一次繳清認養期間費用,並 由本府開立收據,供認養者收執。
 
第七條
路燈認養款項悉數繳入市庫,並透過納入預算方式專款專 用,統籌支應本市路燈電費、路燈設置維護及其相關費用 支出。
 
第八條
經認養之公有路燈,本府得依認養者意願,於各盞、路段 或區域路燈適當位置標示路燈認養者名稱,以表彰其熱心 公益義行。 前項標示方式及規格,由本府另訂之。
 
第九條
經認養之路燈,於認養期間因本府道路等相關工程施工或 其他因素需要,辦理路燈遷移或拆除時,本府得通知認養 人另擇其他認養地點。
 
第十條
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

2024金益鼎 認養新竹市路燈